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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偉英 本人是法輪大法弟子,曾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去北京正法後,迫於單位及家庭的壓力,寫過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,後九九年十月因堅持修煉,被迫向單位遞交了辭職申請,因單位未批准,並繼續向家屬施加壓力,被迫寫下了“等政府允許煉時再煉”的保證,後本人去單位索要保證書未給。本人特此聲明兩次所寫的保證書均非本人意願,聲明作廢。在今後的過關中,本人要“堅修大法心不動”,做師父的好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/4/13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5/103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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