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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麗華 我因做真相於2001年1月被公安局拘留17天,後被非法勞教一年,解教後又被強制進洗腦班,在強壓下我違心的寫下了“五書”。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寫的背離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今後跟著師父走,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2/488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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