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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馮吉貴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,在1999年12月18日因進京上訪,被政府有關部門送進教養院,被非法判2年半的教養,因在迫害下和被強行洗腦,放棄了堅修大法的正念,走向邪悟,並做了違背大法的事。回家後,法輪大法的法理一直在我腦子裡念念不忘,也一直在指導我的一言一行。我認為只有法輪大法能救度我和救度眾生,才能使無量眾生回到先天的真善忍的本性上去。現在我清醒地認識到,要堅修大法,維護大法。在教養院所寫的“保證、揭批、悔過”等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,嚴正聲明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3/4894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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