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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麗芳 我在邪惡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時,被邪惡恐嚇中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、寫的和講的。使大法受到損失。因我學法不深做了錯事。現在我不斷學法,清醒的認識到我是學正法的,我們是修煉真善忍的,沒有錯。我堅修大法心不動,要做到三件重要大事。緊跟師父,真修實修而至圓滿。我今嚴正聲明,對師父、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3/4894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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