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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連芬 我96年修煉法輪功,2001年被送進教養院,由於自己執著太重,曾在2002年5月被迫洗腦,自覺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,回到家後,通過學法自己認識到走錯了路,因此現在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情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走好修煉的每一步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3/4894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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