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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常雲霞 2000年春節剛過,村幹部和派出所的惡警將師父的法像搶走,把我關進鎮的一個車庫裡,那�堣w經非法關了20多人,滿地都是大便。在家�堣H有哭、有罵、有打、有攔,裡邊關押的人陸續走光的情況下,我也被迫按下了手印。2000年12月,我為了維護大法,讓人們明白真相,在公路上掛條幅被非法抓進看守所。在看守所裡為了能早日出來讓更多世人瞭解大法被迫害的真相,也隨從邪惡要求寫過“悔過書”,是以講真相形式寫的。邪惡沒有達到目的,把我送到勞教所。在勞教所裡看到好好的一個人被拽走,不一會兒回來時就像變了一個人,有的被打死、打殘、打傷、折磨成精神病,在那種恐怖的環境下,我堅決不配合邪惡,不給其得逞的機會,但是為了保護自己,沒有達到金剛不動,寫了一些妥協、圓滑、不符合大法的話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、鎮政府、看守所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,緊跟師父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迎接法正人間的到來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4/489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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