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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麗華 99年7.20後,我向有關部門講清真相,被無理跟蹤、關押、拘留。10月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。由於不寫“保證書”被酷刑迫害,用襪子堵嘴、用鐵器砸頭、臉,銬護欄上三天三夜,造成大小便不能自理。由於長期精神和肉體的殘酷摧殘,主意識不強,正念不足,被邪惡鑽了空子,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做的事,對不起師父和大法。現嚴正聲明:在迫害中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。重新走入正法中來,加倍彌補,洗淨污點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5/490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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