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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霞

    從96年得法修煉以來,知道法輪大法是千載難逢的宇宙正法。但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執著心太重,給邪惡有了可趁之機,所以從99年“7.20”江XX迫害以來,幾次沒有能把握好自己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給大法帶來了損失,給同修們帶來了痛苦,給自己修煉的路帶來了更大的阻力。具體如下:

    1.1999年“7.20”以後不長時間內,在公安局、派出所、單位寫“保證”。

    2.2001年3月因寄信,宣傳法輪功和寫橫幅,被公安機關拘留達8個多月。在這期間又兩次寫了“認識”及筆錄簽字。

    3. 在勞教所期間,在高壓和身體承受不了折磨的情況下,又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,後在邪悟的影響下做了助紂為虐的事,做洗腦工作,舉報同修。

    4. 十六大召開前,又一次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。

    屢次走錯路,深深痛悔,覺得無顏面對師父,面對同修及眾生。雖然多次犯錯,但我修煉的心是不會改變的。現特此鄭重聲明:以前所寫、所說的與法輪大法不符的話全部作廢。從根本上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真正為大法負責,為眾生、為社會、為自己負責。堅定正念,精進實修,走好今後師父為我安排好的修煉之路,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2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6/491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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