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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巧蘭 2003年3月6日因掛真相條幅被抓捕,被非法刑拘一個月後在我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,家人寫了“保證書”後被釋放。我特此聲明,家人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徹底作廢。以後更加努力學好法、講真相、發正念,徹底清除破壞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因素。在正法的路上走正自己的路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6/491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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