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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愛香 我1996年得法輪大法,煉功前有嚴重的關節病,渾身疼痛難忍,煉功後徹底好轉,2001年10月份因發真相材料被邪惡非法抓住送進拘留所,關押了10多天,後被送到洗腦班強行洗腦20多天,被迫寫了“悔過書”。回來後,通過學法和功友接觸,明白自己走了彎路,說了對師父和大法不應該說的話,心情非常沉重。最近學了師父《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解法》,師父說:“做錯了,看哪�媬糷F,知道了,下次做好它,重新做。跌個跟頭老在那兒趴著,不起來不行。”老師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,我也不承認,我聲明我寫的“悔過書”作廢。我現在又回到正法中來了。做著救度眾生的工作,自覺做好師父叫我們做的三件事,重新走入修煉道路,決不辜負師父救度我們的一片苦心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7/492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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