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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鳳英 我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,99年進京證實法,被送進看守所,由於我學法不深,沒能在法上認識法,被邪惡鑽了空子,勒索錢財達上萬元,給親人們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傷害(由於家庭經濟困難)。因為對親情放不下,我雖然沒寫過甚麼書,但在思想中有了背叛師父和大法的想法,可是在師父的呵護下,我終於認清了自己的壞思想,在不長的時間走出了看守所。回來後,派出所叫我每天簽到,這也是向邪惡妥協,後來通過學法、煉功,師父的點化,還有同修的幫助,慢慢認清了這也是舊勢力的迫害,從現在開始,我鄭重聲明,以前說的、做的、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都作廢。以後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7/492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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