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彭見妹

    我於2000年12月去北京證實大法,29日在天安門打橫幅、高喊“法輪大法好”時,被惡警強行抓走,慘遭公安毒打。2001年1月2日被押回當地,關進了拘留所。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,同年3月又被送到省女子勞教所。由於本人學法不深,總以為別人文化高、悟性好,於是聽信了邪悟的言論,自己也講了、寫了一些對不起師尊、對不起大法的話,造下了深重的罪業,我感到深深痛悔。為洗清污點,現特此聲明:我在勞教所被邪惡欺騙下所講、所寫的一切(包括寫給鄉政府的一封信)全部作廢。從此堅定修煉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,走好、走正正法修煉道路上的每一步!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7/49204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