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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彭見妹 我於2000年12月去北京證實大法,29日在天安門打橫幅、高喊“法輪大法好”時,被惡警強行抓走,慘遭公安毒打。2001年1月2日被押回當地,關進了拘留所。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,同年3月又被送到省女子勞教所。由於本人學法不深,總以為別人文化高、悟性好,於是聽信了邪悟的言論,自己也講了、寫了一些對不起師尊、對不起大法的話,造下了深重的罪業,我感到深深痛悔。為洗清污點,現特此聲明:我在勞教所被邪惡欺騙下所講、所寫的一切(包括寫給鄉政府的一封信)全部作廢。從此堅定修煉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,走好、走正正法修煉道路上的每一步!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7/492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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