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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鳳英、李淑榮 2002年10月1日兩會期間,公社到我家讓簽名“保證不外出”,因我沒在家,家人代簽的字,我一律不承認,聲明這一切作廢。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7/492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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