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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秀鳳 1999年7月20日後,我在2001年12月25日去過北京正法,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,強迫寫“保證”,於2002年3月8號放回家。又因堅信大法、堅信師父,不放棄修煉,被邪惡在2002年6月3日抓走非法判勞教二年。因學法不深,缺乏理性、智慧,正念不足,被逼寫了“三書”。因病於2002年12月1日放回家。回家後由於在勞教所的洗腦,處於邪悟狀態,不學法,不煉功了,還自以為修“高”了。現特此聲明以前所寫的“保證”等一律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加倍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29/493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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