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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澳洲飛利浦-羅 2002年,春節期間,我在北京朋友家被國安局的警察抓走。在被審問的過程中,由於自己在當時的環境下,沒有保持正念、正行,在消極的狀態下,告訴他們我到過哪�堜M誰接觸過,致使一些大陸大法弟子被抓,使大法受到一些損失,沒有做到維護真善忍。現在深知自己當時所作的一切是向邪惡妥協,現特此申明當時所說所作的一切作廢。在今後的正法修煉中要彌補這一切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30/494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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