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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邵正芬

    1999年7月20日開始,法輪功遭受江邪惡的迫害,我一直堅信大法。派出所問我,我告訴它們修煉法輪大法給我們帶來的好處,告訴它們法輪大法是真正超常的科學。2002年派出所突然把我抓到610洗腦班。在邪惡的迫害時,我寫了“保證書”。我在此嚴正聲明:由人代寫和自己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:學法、講真相、發正念。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2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30/494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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