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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娜 自邪惡迫害法輪大法以來,本人因修煉法輪大法,去市信訪辦上訪,去北京證實法,迫於各方面壓力,在不理智的情況下書面及口頭的一切“保證、認識”及相關內容全部聲明作廢。那不是我內心真實的表現。我要聽從師父的教誨,堅修大法。做到師父講法中講的:“眾生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”。(註:我已於2001年4月18日在洗腦班上發表聲明。)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4/30/494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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