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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秀英 以前因為學法不深,進京上訪被押回本地公安局以擾亂社會治安為名,強迫我在拘留證上簽了名。我們進京上訪,沒用武力、暴力,只是行使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,這怎麼能算擾亂社會治安呢?所以現在我聲明以前所說的、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一律作廢,堅修大法緊隨師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4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5/103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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