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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冼秀蓮 2001年的農曆12月29日,我和同修們去廣場煉功,被警察抓去看守所,多次審問迫供,別人代筆寫了“保證書”,交了2000元,家�堣H送禮用了1000元,17天後才放我出來,直至2002年才退還2000元給我。在2001年警察多次來我家中迫我寫“保證書”和印手模,電話干擾,監控電話,不准我出門等。到5月的一天,有10個警察開了一部警車來抓我去610洗腦班洗腦,在高壓下我工作單位的人代我寫了“三書”,罰了600元,一天半出了洗腦班。為了對大法負責,對自己負責,對眾生負責,我在此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正法的言行,甚麼所謂 “保證書”、“三書”等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/4945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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