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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丁旭昌 我平時學法不紮實,不能在法上認識法,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,人心返出來了,怕心重,怕罰款,順從了邪惡,說了“不煉”的話,並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還替我愛人(也是大法弟子,不識字)簽了字。我作為大法一粒子,是絕對不應該這樣做的,心中一直覺得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,今特嚴正聲明,我所講的對師父和大法不敬的話以及在“保證書”上簽的字(包括替我愛人簽的字)一律作廢。我決心嚴格要求自己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修煉人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/4945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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