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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淑鳳 我2000年去北京證實法被拘留,當地公安所長強制寫“三不保證”。當時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法,和有執著所致,還覺得它這些要求沒有甚麼,可是回家後又重新學法和看《明慧網》,自己認識到這個行為後果的嚴重性,我心�堳傶纗L,後悔。今天我正式通過《明慧網》聲明自己在當地公安局所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我要繼續堅定修煉到底,更加努力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2/495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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