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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: 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

    聲明人:葉鳳霞

    我2000年12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押回原藉,在我被拘留期間,由於執著心太重,違心地寫了悔改書,對不起師尊,對不起大法,我現痛悔萬分,特此嚴正聲明,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。以後我一定會牢記師父的教誨,加倍彌補我的過錯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月1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5/77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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