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葉鳳霞 我2000年12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押回原藉,在我被拘留期間,由於執著心太重,違心地寫了悔改書,對不起師尊,對不起大法,我現痛悔萬分,特此嚴正聲明,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。以後我一定會牢記師父的教誨,加倍彌補我的過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月12日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