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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亞芬

    2001年5月14日,因我對法輪大法認識不足,聽信了中央電視台的邪惡謊言,燒了大法的書,犯下了大罪。現在我清醒地認識到法輪大法是正法,是救度世人的唯一保障,我對自己當時的行為非常痛悔,我要用實際行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4/496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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