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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德香

    我已煉法輪功三年有餘,於2000年11月21日因去北京正法,被關進看守所,在看守所想到正法是自願的,是每個學員應盡的義務,認準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,是普度眾生救度世人的最偉大的法,在看守所的高壓和強迫下沒有屈服和背叛大法。 可是回到家,因家庭的壓力和親情的干擾,寫了不該寫的保證書,現在非常後悔,嚴正聲明一律作廢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4月2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5/103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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