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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翠雲 1999年12月,我們5名大法弟子一同去北京上訪,後被當地公安接回,非法拘留15天,罰款5000元,抵押3000元,還讓我們寫保證,我丈夫背著我寫了“保證”。2000年7月份,我一人去北京上訪,夜晚被北京惡警劫持,後又送回當地拘留所拘留15天,我沒有工作,我們公司不發給我丈夫工資,時間是一年,每月只給320元生活費,其餘全部扣掉了,這兩次上訪共罰我家50000元,在這兩次之前外地一功友家被抄家時發現有我家電話號碼,它們就不放過我,逼著我寫保證,當時我丈夫沒有見過這樣的場面,派出所、公司領導、車隊領導、還有外地公司領導一起給我丈夫施加壓力,說不寫就開除我丈夫工作,勞教我等,在丈夫的打罵中,我寫了“保證”,現在我鄭重聲明,在那舖天蓋地地邪惡當權者的嚴重迫害下,不管我和我丈夫所寫、所說的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還有不論誰寫的,只要寫有我名字的一切全部作廢,這些都是邪惡強加給我的,我一概都不承認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6/497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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