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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韓淑芬 我是法輪大法弟子韓淑芬,我以前百病纏身,真是生不如死,九八年我有緣得此大法,是法輪大法把我從病魔中解脫出來,是恩師給了我第二次生命。 2000年12月10日我去北京護法,在火車站被抓,送進看守所,關押了11天,面對兇狠的警察,沒用法理遇事向內找,而是用人的一面,走向邪悟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,給大法抹了黑。後被罰款三千元,由單位保回。單位給我以留用查看一年的處罰,並扣每月工資三百元。在他們的強迫下寫了保證書,助長了邪惡。回家後,我痛苦萬分,悔過的淚水不知流了多少,我辜負了恩師的慈悲苦度,師父為我們所有的眾生承受的太多太多了,感謝恩師的洪大慈悲,才有了我悔過的機會。 現在嚴正聲明,我對單位和公安部門寫的一切保證書全部作廢,我要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,跟上正法修煉進程,真正走出人來,堅修大法,返本歸真。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5/103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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