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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紅 由於自己學法一直不精進,1999年7月20日在單位和當地派出所的威脅,恐嚇的精神壓力下,我被迫交大法書,寫了個“認識”。但我沒放棄修煉,現嚴正聲明,過去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和話全部作廢。堅信大法,堅定修煉到底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7/498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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