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秀貞 通過修煉法輪大法,我身心受益,道德回升。在邪惡迫害大法時,我於1999年10月進京上訪,為大法講句公道話,被非法抓捕關押15天,罰款2000元。2000年10月,我因講真相再次被非法拘留一個月,罰款3000元。由於學法不深,面對邪惡的迫害,我違心地說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話,內心痛悔萬分。今天我提出嚴正聲明:以前所有說過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堅定正念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8/49907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