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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瓊娥 我是1998年9月21日得法的。得法前的我:頭昏、肝陽性、冠心病、膽結石、鼻道不好。由於心生煩惱,導致身體瘦弱,臉色黃白,吃藥很難受。朋友叫我學法輪功,我一口答應,到煉功點後,許多老學員慈善地給我講大法的好處,並教會我五套功法。一共九天,我得法了,買了“轉法輪”一書,明白法理後,天天到煉功點煉功學法。三個月後,奇蹟出現了,所有的病態全沒有了,臉色也好看了,體重增加五斤,身心健康。孩子見狀歡喜,朋友們都說我變年輕了,我說是學法輪功得到的。 99年7月20日後,我被叫到派出所,一天一夜,由於我怕心重,對大法不堅定,寫了“保證書”,回家獨修。後來看了《明慧網》的資料,明白這行為是對師尊的不敬,給大法抹黑,我心痛萬分,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作廢。我要重新走正自己的路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,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。時刻想到我是李老師的弟子,其它甚麼安排都不承認,勇猛精進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9/499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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