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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日民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得法前,我患有心臟、胃等病,天天吃藥也不好,自從煉了法輪功,我的病奇蹟般的好了,從此再沒吃過藥。可是中國江氏集團不顧事實,迫害法輪功。在講清真像中由於做得不好,被抓去非法判了勞教。在邪惡的迫害下,違心地寫下了不利於大法的話,這是對大法的侮辱,對師父的背叛,我對不起師父。通過學法,知道自己錯了,現在悔恨不已。在這裡我嚴正聲明,我所寫一切不利大法的話作廢!在今後的修煉和正法中勇猛精進,起一個大法粒子應該起到的作用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0/499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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