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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惠霞 我是96年得大法的,2002年7月,邪惡無理從家中把我強行帶走。在非法關押期間,由於學法不深,被情帶動,被邪惡鑽了空子,做出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情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在拘留所裡寫的所謂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今後要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,做好師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1/500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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