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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麗傑 我99年10月進京和平上訪,被非法拘留。釋放後到2002年底期間,受到強行洗腦,幾次被單位無理扣押,不准回家。由於根本執著沒有去,配合了邪惡的迫害,沒有真正在法上認識法,給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響。是偉大的師尊慈悲我,給了再一次修煉的機緣。為此,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過的一切所謂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在今後的修煉中用自己的實際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尊教誨我們的三件事,珍惜自己千萬年等待的修煉機緣,做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3/501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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