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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淑花 在十六大前,邪惡舉辦洗腦班,強迫大法弟子放棄修煉,由各片民警夥同街道居委會的人到大法弟子家強迫在複印好的“四書”上簽字。由於自己當時學法不精進,不能從法上認識法,怕心很重,自己躲起來,它們就強迫我的父親簽字。每當想到這事心�堹S別難受,自己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,給大法抹黑,縱容了邪惡。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一律作廢(包括家人代筆的)。從今以後,堅定修煉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3/501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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