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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春芝

    我是97年得法的,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,多年來由各種疾病纏身的一個人,一下子變成了一個健康的人。各種疾病不翼而飛。99年11月進京上訪,在天安門被非法抓捕,身上錢財被洗劫一空後,被送回當地派出所,因堅持修煉法輪功,被非法拘留15天。由於在高壓下,和親情等執著心的驅使下,違心地在甚麼“書”上簽了字,按了手印。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做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3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4/503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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