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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范麗霞 我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,99年7.20以後,在邪惡的迫害中,由於自己迷於常人中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該說,絕對不該做的事。隨著修煉的提高,自己感到深深痛悔,覺得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在此我聲明:從1999年7.20以後,我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法輪大法是正法,我不承認舊勢力給我安排的一切,堅定地走師父給安排的修煉的路,緊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4/503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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