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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麗英 我因發真相資料被邪惡的巡防員抓住,把我送到了派出所,後又送到了看守所,最後送到了勞教所,在邪惡的高壓下,因我沒有放下對親情的執著,違心了寫了“保證書和悔過書”過後我很後悔。做了大法弟子不能做、也不該做的事,我對不起師父對我的苦度。在此嚴正聲明,以前所寫、所做、所說的對大法不利的事全部作廢。今後我堅定修煉,加倍彌補,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4/503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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