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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宋金香

    我修煉法輪功。1999年9月9日到北京上訪,被非法抓捕後,被看守所非法關押25天,釋放後又被鎮裡關押幾天,不給飯吃,不讓睡覺,並強迫寫保證,在此特別聲明,以前所寫“保證”一律作廢。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3月2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4/503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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