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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志山 2003年元月,我所在轄區派出所惡警帶人闖到我家,抓我妻子。逼我寫“不出去上訪,不出去張貼真相資料”的保證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人心太重,寫了“不出去”的話。事後認識到這是違背大法的,不符合大法的要求。我特此聲明,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!做好三件事,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做合格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5/504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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