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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魏春濱

    迫害初期,對法堅定,只為一句“法輪大法是正法,還師父清白,釋放被關押眾弟子。”前去上訪,心懷坦蕩,被原單位接回。迫害中期,講真象,救眾生,心懷慈悲,作了自己應做之事。

    2002年12月,漸生自滿,自以為心無怕心,因此無難,學法煉功懈怠,偏離法而不自知,被邪惡鑽空子,表現為被邪悟者出賣,自以為無畏懼,正念闖看守所,鬥智鬥勇,但由於不想被關押,且放不下已拿到的出國簽證,於是給自己找藉口:我在外面可以為法發揮更大作用,認為不給警察簽字,警察無法交差,因此不會放自己走,雖頭腦中閃現數次:“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。”(《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》),但由於執著於不被抓,終被人的觀念左右,在所謂的交談記錄上簽了字,雖只是形式上向邪惡妥協,實為修煉人的恥辱。最可惡,被警察的偽善欺騙,說了一個同修的名字,還自己找藉口認為該同修已經被抓,說了不算出賣,給同修增加了魔難。正如師父所說:“然而任何一個怕心本身就是你不能圓滿的關,也是你向邪惡方向轉化與背叛的因素。”(《大法堅不可摧》)。昨日上《明慧網》,突見該同修的的兄長被邪惡帶走的消息,念及該同修在獄中受苦,內心被負罪感震撼,決心聲明:我在看守所所簽之字作廢。屈服於邪惡壓力的眾生(包括警察)只應該被我救度,而不配指使我做任何事。知道我說的同修名字的警察,勸你行善幫助大法弟子脫離牢獄,否則,必遭佛法嚴懲。最後請師父和被我說出的同修接受我真誠的道歉和深深的愧疚:“對不起。我一定用正念和行動彌補損失。”

    寫此聲明時,出現對情的執著—擔心家人受累、擔心現在相對安逸的國外生活受到干擾、我的護照正在辦理,擔心辦不下來影響工作、學習,家人還在國內,擔心他們埋怨我給他們帶來麻煩、擔心……但我悟到我的正念懺悔,只會給眾生帶來福分(包括企圖給我洗腦的三名警察),只會使眾生看到法的莊嚴、殊勝和嚴肅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1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6/5052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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