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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江明 本人在2002年5月13日,被分局一科非法關押在看守所,迫害長達八個月,其間查出乙肝重症不予公佈,扣押病歷至2003年元月8日,轉送“洗腦班”強行洗腦,由於不配合邪惡撕毀誹謗大法標語,絕食抗議惡警侵犯基本人權、綁架式強行按手印簽字,被強行上兩手銬,身心遭受嚴重摧殘,7天後非法拘留15天,後又送第一看守所刑拘40天,被非法判1年半勞教。在本人強烈要求下第二次查出重症,7天後送回家中。在此嚴正聲明,逼迫本人及家屬所寫“保證及擔保”統統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,正念正行,勇猛精進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6/505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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