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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談桂華

    我99年9月12日二次去北京上訪,被“610”惡棍強迫送進精神病院慘無人道地折磨。不到三個月腰彎背駝,嚴重缺血,膚色成為紫色,渾身哆嗦,眼睛看不清人的面容。因當時“610”控制下對法輪功下了黑手,車站、路口都布下了便衣、惡棍審查。走出去很不容易。所以它們把我當成了它們所謂的典型。受不了要回家得罵師父才放人。開始大腦清醒說甚麼我也不幹那壞事。到後來大腦有些失常,記憶混亂、神志不清,就亂來了,違心地寫下對師父、對大法不好的話。我犯了天罪,我永遠對不起恩師。回家後,師父一直在管我,我正常學法、煉功,幾天大腦清醒,身體恢復了健康,這是大法的神威給了我第二次生命。

    我向廠子寫了聲明,向“610辦公室”寫了聲明,現在我悟到,我犯的錯太大太大,我對不起恩師的慈悲救度。我要親自向偉大的師父認錯,否則,我就沒做到真。我聲明逼我寫的對不起大法,對不起師父的東西全部徹底作廢。法輪大法是正法,能救度一切眾生。師父教我們以“真善忍”為準則,做個更好、超常的人沒有錯。法輪佛法最好。師父教我們走得最正。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7/5059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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