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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桅英 我於1997年5月得法,1999年12月因去北京上訪等原因,被關進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。在2000年9月因自己有執著心而被洗腦,寫了“三書”,在洗腦後,自己在勞教所及多個洗腦班上參與給其他大法弟子洗腦。我現在認識到,我當時的行為對師父、對大法、對大法弟子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。直接破壞了大法形象,並造成了極壞的影響。現在我鄭重聲明,我洗腦後所寫、所說、所說、所做的一切統統作廢。從現在起從新堅定修煉法輪大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7/505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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