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春蘭 我於2000年1月去北京證實大法,被北京天安門警察非法抓捕並遭到嚴重迫害,被打得身體腫脹,惡警並在寒冷臘月站立往我身上澆涼水。後來關押在地方派出所,惡警辱罵並把我捆在大樹上凍了一天,走路都非常困難。又押到拘留所,它們對大法弟子打罵凍罰。罰單腿站立使我昏了過去。在此我鄭重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“保證”等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7/5059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