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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麗芹 我1999年3月有幸得法,因在市政府和平上訪而被惡警搜家,當時學法不深,怕心很重,交給惡人一部份大法書籍,給大法帶來損失。並在人的觀念的左右下,以為寫了“保證書”只是騙他們的,我還繼續煉。當別人問我還煉不煉的時候,我也總是不回答或含糊其詞。後來能和我聯繫上的同修被抓,我就有一年的時間得不到大法的資料,在這一年當中,我學法煉功特別少,而且沒有按照一個大法弟子的標準去嚴格要求自己,做了不該大法弟子做的事。通過這段時間的學法,對自己以前做過的事,追悔莫及。我決心按照師父說的去做,“包括一些摔跟頭的,你趕快爬起來就是了。”在此聲明:以前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全力做好三件事,並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的進程,對得起慈悲偉大的師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8/506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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