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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小花 我一九九七年得法修煉。99年7.20以後,邪惡迫害大法,我們這裡的同修都被鄉政府強迫寫“保證書”。2000年,正月初七那天,我和兩位同修去鄉政府說明我們煉功的情況,沒想到政府人員把我們視為敵對,甚至竟向我們的家人勒索錢財,高壓下,我沒有放下名利和執著,被迫寫下“保證書”。我很痛苦,後來看到師父寫的經文和講法,認識到那不是修煉人的做法。我們又向邪惡寫嚴正聲明,這聲明給我們帶來了很多騷擾。經過同修的幫助和看了《明慧網》。我已走上正法之路,向世人講清真相、發放真相資料,挽回我以前給大法帶來的損失,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。在此,我嚴肅的聲明我以前所說和所寫的一切全都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8/506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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