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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曹淑芬 2003年4月,我在馬路旁電線桿上貼“善待大法好未來”的標語時,被非法拘留,拘留期間在警察和親人的威逼下,自己沒經得住考驗為情所動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我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我要繼續堅定修煉法輪功,回到正法中來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18/506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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