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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金蓮 我1999年4月得法,2000年春節期間,我獨自出門去北京護法,討還師父和法輪大法的清白。一個星期後被送回當地市看守所,迫害了一個月,因為我在那�堣悀捖ㄦ狴\,就強迫我寫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。當時我只是自己在家修煉了幾個月,通讀了三遍《轉法輪》,對法還不太認識,只有一個想回家看書學法的念頭,就寫了“保證書”。現在我鄭重聲明:由於過去對法認識不深,寫的“保證書”一律作廢、無效。其實早就作廢了,無效了。 當時我回家才知他們迫害我的兒女交了2千元押金,還恐嚇我教書的兩個兒子要停職,在家�塈萓洶F我的大法書籍兩部,師父的教功錄像帶一本。還株連到我的親朋好友絕交,不准來往。鄉村的人個個對我行前指背,說我煉法輪功被抓去坐監,家被惡警搞得支離破碎,強管我的人身自由。我不管他們怎麼對待我,我都用盡一切能力對他們解釋法輪功真相。不管他們怎麼講我,也不管他們怎麼看我,我對大法有堅如磐石,堅定不移的信心。今天我真是覺得無比光榮,煉法輪功坐監不丟臉。現在我盡全力講真相,現在已經有很多人明白了真相,有很多人還來向我要書學習法輪功。我歷盡市公安人員和派出所管理人員的迫害,我終於走過來了。我經歷過的苦難我也來不及一一道出。我要從心底裡說一聲“法輪大法真是好!法輪大法是正法!”我要堅修到底。我今天不學法輪大法,我也寫不出這麼多的字來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20/507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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