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彭秀玲 我在勞教所裡,邪惡叫我在誣陷大法的材料上簽字、填表,因當時處在那種邪惡的環境下,做了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我對不起老師、對不起大法,但我對大法始終堅信不移,我現在嚴正聲明,我在派出所和勞教所所寫的任何“保證”等都全部作廢。堅定的修煉大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20/5070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