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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鵬雲 我2001年10月11月在“法制培訓中心”(非法洗腦班)被非法拘禁,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的全部作廢。我是因為心性不到位,被魔鑽了空子。還有在洗腦班照的相片,錄像全部作廢。重新做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20/507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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