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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嵐芬

    我在2002年4月,因掛條幅被送到看守所。由於自己修煉不好,學法不深,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大錯事,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。我聲明在看守所所做的背離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,做好師父的真修弟子,一修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5月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3/5/23/5089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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